知识资讯

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

更新时间:2020-11-09 21:12:04


2008年5月22日,财政部会同证监会、审计署、银监会、保监会印发关于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》的通知,对企业内部档案管理工作提出要求。


通知在第五章信息与沟通中,指出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、访问与变更、数据输入与输出、文件储存与保管、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,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。在第六章内部监督第四十七条中,要求企业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适当的形式,妥善保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记录或者资料,确保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的可验证性。


来源出处:

http://www.csrc.gov.cn/pub/shenzhen/xxfw/tzzsyd/ssgs/sszl/ssgsxx/201403/t20140317_245540.htm



© 2024 香港金台档案管理有限公司
深圳开明国际咨询有限公司版權所有

粤ICP备2020122594号-2
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3348号

联系我们

电话:

+852 37026971 +852 51218019

+86 138 2337 1979

邮箱:

业务合作:business@tendhk.com
加入我们:hr@tendhk.com

地址:

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3號
星光行9樓920室

微信公众号
扫一扫关注我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