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5月22日,财政部会同证监会、审计署、银监会、保监会印发关于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》的通知,对企业内部档案管理工作提出要求。
通知在第五章信息与沟通中,指出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、访问与变更、数据输入与输出、文件储存与保管、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,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。在第六章内部监督第四十七条中,要求企业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适当的形式,妥善保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记录或者资料,确保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的可验证性。
来源出处:
http://www.csrc.gov.cn/pub/shenzhen/xxfw/tzzsyd/ssgs/sszl/ssgsxx/201403/t20140317_245540.htm